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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采购验收流程及验收登记表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22-12-07浏览次数:256

各学院(部):

采购办、采购中心于20221018日发布了《关于采购验收流程及验收登记表变更的通知》,针对学校新采购管理办法实施后遇到的以及经济责任审计中提出的具体问题,部分验收流程及登记表做了优化,现补充通知如下:

1.针对《浙江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中“验收与付款”的要求,原《验收单》、《浙江工业大学零星采购验收单》、《浙江工业大学校级验收单》均作废,按照验收要求,根据金额划分,修改为《浙江工业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登记表(10万元以下)》、《浙江工业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登记表(10-30万)》、《浙江工业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登记表(30万元以上)》,验收登记表适用于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采购。

2.为方便采购用户验收,其中电子卖场1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可由政采云系统自动生成的验收单代替《验收登记表》,但验收单内容须填写完整,空白处应有项目负责人、部门资产管理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的签名。

3.针对会议/培训采购,须按照验收要求进行验收并提供相应验收登记表,同时提供会议/培训通知、签到表、现场照片或新闻稿,相关资料须经智慧采购平台上传留档。

4.上述3个验收登记表以采购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的版本为准。

 

计划财务处(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中心(教科物资服中心)

202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