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同意,2020~2021年学校分散采购、自行采购项目采取部分委托、部分自行组织的方式进行;学校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入围2020/2021年度3家招标代理机构。
1.采取委托招标方式的范围为所有进口货物及10--50万元的国产货物、服务等项目。
工程类项目、单一来源及50万元以上的国产货物、服务分散项目、校内确认书下达的采购任务等由校采购中心组织实施。
2.由招标代理机构实施的项目,原则上在校“智慧采购平台”进入项目采购执行环节后,由采购中心结合学校总体委托业务、用户反馈及每家公司场地、能力等因素进行分配,每家代理采购预算金额控制在学校委托总金额25%--40%之间。学校对代理机构进行日常服务评价,并在每年十月由采购中心组织一次汇总测评;评价实行打分制,依据分值范围分优、良、中、差四档;对连续两次评为中档的代理机构,学校将暂停乙方委托业务3个月,对评为差档的代理机构,学校将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3.如用户单位对招标代理机构有特殊需求,可在向校采购中心递交采购招标文件同时提交书面申请(须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单位公章)。
4.浙江省疫情风险降为二级后,省财政厅于2020年3月3号下发浙财采监4号文明确:经单位负责人同意,疫情较低风险地区可有效启动政府采购项目,同时要求新项目政府采购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目前,三家招标代理公司均已具备政采云电子交易在线实施能力,项目均可委托其开展采购活动。另经与省采监处联系,本应由采购中心组织实施新项目(超过50万元的国产货物、服务及工程等新项目)的线下招标、磋商等采购项目因疫情防控要求目前仍不允许实施。经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同意,根据相关项目的紧急性、必要性,疫情或其他特殊时期,可经用户书面申请报采购办审批后,由采购中心委托招标代理公司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实施。
附、2020/2021年度入围3家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1.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杭州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2.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H室
3.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
采购中心
2020年4月